诬告陷害典型案例

案例二:

段某某,中共党员,原某村党支部书记。

2011年8月,段某某因未认真履行职责,推动中心工作不力,被该镇党委免去其村党支部书记职务。之后对该镇党委书记刘某和新任的村党支部书记李某心生不满,2012年冬,段某某虚构“泉沟村党支部书记李某在西气东输过程中吃回扣、虚拟名单贪污地貌恢复补偿款、水资源补偿款;虚报数据,伙同镇党委书记刘某贪污道路建设款和筹资筹劳款;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;为其亲戚偷办低保”等举报问题,并复印该村选举“两委”班子时参加会议的程某、杨某等25名村民代表签名盖章的花名册后,假借上述村民的名义向该区纪委举报。

经该区纪委核查,段某某反映刘某和李某的问题均系道听途说和伪造,目的就是为了发泄不满情绪,随后该区纪委将段某某诬告刘某、李某的行为按程序报经市纪委批准后,组织力量对段某某诬告陷害刘某、李某的违纪行为立案调查,在调查中,又发现段某某在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,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,所有问题查清后,区纪委研究决定,给予段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